进口商也必须保存进口和销售产品的详细记录,这些文件必须保存至相关产品到期6个月后。动物源产品装运必须附有出口国主管机关签发的卫生证书(动物源产品的兽医卫生证明)。
健康证明为三语(中文、英文和出口国语言),其性质相当笼统,至少包含以下信息:
- 该公司资料及其兽医编号
- 待运产品的识别信息
- 运输工具的信息
- 收件人资料
- 官方兽医的证明
健康证明只能由经授权的官方兽医签署,名单由出口国兽医主管部门向中国提供。
包括进口产品在内的中国的食品系统由以下部门监管: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SAMR):https://www.uschina.org/sites/default/files/samr_-_state_administration_for_market_regulation_2018.10.pdf
- 中国国家卫生委员会(NHC) http://en.nhc.gov.cn/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GACC): http://english.customs.gov.cn/
此外,还有一些关于家禽产品的法律法规。
- GB 7718-2011 –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 GB 2707-2005 – 家畜鲜(冻)肉卫生标准。
- GB/T 17238-2008 – 肉类加工企业的卫生规范
- GB 9959-2-2001 – 新鲜和冷冻禽类产品标准
- GB 16869-2005 – 家禽国家标准
- GB/T 20094-2006 –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除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外,进口商还必须符合下列进口和海关的形式要求:
-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的贸易许可证 (MOFCOm) – http://english.mofcom.gov.cn/)
- 在海关系统中登记(GACC)
-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递交自动进口许可证,并附上每个进口产品的说明。

香港
尽管关税大幅降低,海关手续也更简便,然而所有进口肉类到香港的进口商都必须向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进行注册,然后取得相关的进口许可证。注册程序可以采通信或在线工具(食品商门户)进行。文件格式链接:https://www.cfs.gov.hk/english/public/public_fi/files/fehb284.pdf
在线门户链接:https://www.ftp.cfs.gov.hk/
在任何情况下,许可证的申请都是免费的。从2012年开始,家禽进口商在申请许可证时必须填写额外的文件,只有根据《食品进口商及食品分销商登记计划》登记的进口商或根据《食物安全条例》获豁免的食品商才可获发许可证。企业应在系统中登记食品和环境卫生责任人等。关于如何完成该程序的指导以及相关产品的专用表格可通过以下链接取得:
https://www.cfs.gov.hk/english/whatsnew/whatsnew_fstr/files/FSO_Guide_to_Application_e.pdf
许可证对已申报进口产品的有效期为6个月,包括电话号码在内的信息和联系方式由以下网站提供:
https://madb.europa.eu/madb/viewPageIFPubli.htm?countryid=HK&hscode=0207&doc=p_i_anp.html
取得进口许可证后,必须办理冷库和仓储的手续。注册进口商应使用现有列表中的注册冷库,如果不打算使用已申报的设施,则应申报新冷库。
设施列表可从以下链接取得:
https://www.cfs.gov.hk/english/import/import_icfsg_07_app2.html
申请表可从以下链接取得:
https://www.cfs.gov.hk/english/import/import_icfsg_07_app3.html
根据食物环境卫生署(FEHD)的资料,取得产品进口许可平均需要5个工作日。可以在货物到达港口之前发出运输通知,然而食环署检查员必须在交货前检查货物。每批禽肉皆必须附有出口国与香港兽医当局商定的健康证明,由兽医检查局签发。
健康证明应以英文和出口国的语言等双语书写,此外还应包含以下信息:
- 有关发货人的信息
- 产品用途
- 产品产地
- 运输工具数据和托运货物的识别方式
- 产品识别
- 健康证明
- 公章和官方兽医签名。
规范食品贸易及生产的基本法规为《食品安全条例》及《公共卫生与市政服务条例》的第五部分。根据这些法律法规规定,无适当健康证明或处理方式不当的含肉类产品不能进行销售。
《公共卫生与市政服务条例》的第五部分涉及客户权利保护、标签标准、食品卫生和食品回收。文档链接(第4-6节):
https://www.cfs.gov.hk/english/food_leg/food_leg_list.html#colour
《食品安全条例》是关于进口许可证和食品安全措施的法律依据和食品安全措施:
https://www.cfs.gov.hk/english/whatsnew/whatsnew_fstr/whatsnew_fstr_Food_Safety_Bill.html
此外,还有与产品营销相关的良好规范和额外要求。将进口食品引入市场的实体还必须保存包括产品购买时间、内容和对象、联系方式、购买的数量和说明等信息。更多信息请见以下链接:
https://www.cfs.gov.hk/english/whatsnew/whatsnew_fstr/files/FSO_COP_Record_Keeping_e.pdf
